2、钥匙归资产责任人专人管理,任何人不得私自拥有,因特殊原因要到物管中心临时借用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字。原则上钥匙保管人要随时保障设备的正常和合理使用(如:来宾参观、周末活动等)
3、严禁在资产责任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私自搬移或维修;所有的维修必须事先征得相关资产责任人的同意,维修结果必须作书面记载。
4、电脑(包括办公电脑)维修,如确需换件,必须统一报本部门资产管理员登记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
5、严禁在校内开展对外维修(电脑或配件)业务,更不允许将私人电脑或配件带进网络教室维修
6、校内所有的电教资产维修,如需带出外修,必须经部门资产管理员登记并报主管领导审批,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出。